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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医院禁止高层次人才辞职? 官方:法盲才这样

医生自由执业和多点执业问题近年来频频引发关注,近日,一则“福建省福清市医院禁止高层次人才辞职”的通知文件在互联网上再度引发热议。

针对此事,福清市医院宣传部门一位何姓主任回应记者称,医院并没有出台、更没有执行这份文件,网传文件没有盖章且时间逻辑混乱,系他人将医院文件电子模版篡改利用而成。

福清市医院宣传部门一位何姓主任回应,网传文件没有盖章且时间逻辑混乱,系他人将医院文件电子模版篡改利用而成。 江淮医学微信公众号 图

“我们不可能法盲到这种程度”

网传的这份落款日期为2018年3月9日的通知文件称,经2017年12月21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福清市高层次人才(包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副主任及以上职称人才)不能辞职,该决定自2017年10月9日起执行,规定解释权归人事科。

“我们不可能法盲到这种程度,和国家法律相对抗,用医院行政手段留住人才的做法已经过时了。“这位何姓主任说,医院确实面临医疗人才紧缺的问题,也希望能留住高层次人才,并曾探讨过相关措施,但肯定要按照《劳动法》及事业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来执行。

福清医院人事科相关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说,医院重视高层次人才引进并留住他们,今年招聘的15年服务期研究生,将一次性给予66万元购房补助,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配偶可安排就业,“通过优厚的待遇留住他们,也有离职的,但是是个别的。”

这位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表示,没有听说过网传的这份文件。

律师:多点执业、自由执业潮流不可阻碍

专注于医疗领域的上海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晔针认为,这份文件引发热议,说明多点执业和自由执业确已非常普遍,同样也说明医生在此过程中面临医院设置的阻碍。他说,有的医生会为如何从公立医院顺利辞职而发愁,甚至通过装病、不上班等各种办法与院方周旋。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翔对记者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自主决定就业单位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在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后辞职,选择辞职本身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如医院禁止医生辞职,本身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基本原则的,“所以说这样的文件即使出台也是违法的无效的,是无法实施的。”

潘翔表示,对于医生辞职,如果医院在医生变更执业许可证上的执业地点执业机构的时候不予盖章,故意刁难,扣压人事档案,不予办理迁移,这都是侵犯劳动者自主就业权利的违法行为,如果由此给医生造成的损失,医院还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

“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医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寻求法律保护。医生也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起行政投诉。”潘翔说。